資格考

資格考流程

一、提出申請:

1.請於口試2-3周前提出申請。
2.繳交紙本:資格考試申請表(指導教授簽章)並檢附歷年成績單、研究計畫初稿(口試內容)及資格考考試委員推薦表(指導教授簽章)。
3.資格考考試委員推薦表電子檔 (檔名:資格考/學位考考試委員推薦表+學號),如校外委員請額外填寫口試委員領據申請單(口試結束後連同交通票據繳回)以利建檔核銷,請寄送到公務信箱ptoeecs@ncut.edu.tw,以便製作聘書。

二、口試當天:

1.口試評分表:每位委員1份,請提前繳交至辦公室加蓋所章。
2.成績表:1份。
3.口試結束,請指導教授將評分表、成績表及費用清冊蒐集後彌封交至辦公室。

三、博士候選人資格:

1.辦公室針對口試相關內容送至所務會議審查,通過審查則獲「博士候選人資格」。
2.經審查未獲通過者,則應依據委員之建議修改,得以再申請重考一次,但每位研究生至多申請2次資格考試。研究生於三年級結束前(不含休學,休學期間不得參加資格考試)必須通過資格考試。

其他不如詳盡處請參照-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前瞻電資科技研究所修業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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